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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敦促上犹籍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限期回国的最后通告(附人员名单)

上犹公安 2022-11-18

关于敦促上犹籍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限期回国的最后通告


为依法打击跨境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对上犹籍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限期回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本通告适用对象主要为上犹籍非法滞留缅北地区(含越南、老挝、柬埔寨等国家)人员,是指涉嫌非法偷越国(边)境且目前仍滞留在上述国家和地区,以及通过合法途径出境但超期非法滞留在上述国家和地区的上犹籍人员。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必须在2021年9月25日前全部回国,并在回国前3天主动联系户籍所在地的村居(社区)或派出所报备。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回国的,可从宽处理。凡是未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回国以及拒绝回国的人员,公安机关将坚决采取严厉措施依法打击,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以下惩戒措施:(一)其本人一律不予享受大病保险奖励政策,现有享受的补助、补贴一律清理取消,其配偶、父母、子女享受的各种优惠政策,一律从严审批。(二)一律列入金融联合惩戒失信人员名单,限制其坐高铁、坐飞机、住宾馆、子女就读私立学校等高消费行为。(三)一律暂停为其本人办理公司、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已办理营业执照,且其本人为公司法人的,将该公司列入异常经营名单。(四)一律严控办理银行业务,冻结滞留缅北窝点人员银行账户、微信和支付宝。暂停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非柜面业务功能,严控柜面业务交易金额,单次柜面交易不得超过1万元,暂停银行贷款业务。(五)一律严审其子女就学资格,子女在幼儿园、小学、初中新生录取和开学时,父母双方没有共同当面申请入学就读手续或面谈注册报名的,一律不得就读城区学校。(六)其直系亲属在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业等函询调查时一律从严把关,原则上不予通过。(七)对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一律暂停新批宅基地,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对违建房屋进行拆除。(八)其用违法所得购买的房产,一律依法依规进行查封、拍卖、追缴。对于已经在该房产落户的与电信诈骗窝点人员相关联的人员一律强制性迁出,已凭该房产就学的电信诈骗窝点人员及相关联人员的子女一律迁回原籍学校就读,用违法所得自建的房屋一律依法依规拆除。(九)一律曝光公示震慑,在其个人的朋友、同学、亲属微信群等进行精准曝光,在商超、医院、旅馆、酒店、学校、车站等城乡人流密集场所张贴确定为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的信息,通过电视、网络、公众号等媒介进行曝光。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犹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

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

                 2021年9月13日




附人员名单(30人):



来源:反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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